文/亞東紀念醫院 鍾曜任醫師
台北榮民總醫院 劉家甫醫師

2019年鐵路警察李承翰於執勤時被鄭嫌持刀刺傷致死。近日二審以嫌犯患有思覺失調症「犯案當下無法辨識現實是非」為由判決無罪,引起輿論一片譁然。難道精神疾病,真的是犯罪的免死金牌嗎?精神疾病患者的權利該被保障,那其他人的權利不該被保障嗎?

在你/妳提出這些質疑前,我們必須先真正的瞭解「思覺失調症」到底是什麼。

思覺失調就是以前大家常聽到的精神分裂,但因為大眾常將精神分裂與多重人格疾患搞混,且精神分裂無法正確傳達該疾病的相關症狀與成因,還沒有了解疾病之前就先導致對於該疾病的偏見及歧視,因此 台灣精神醫學會在2014年就正式將精神分裂症正名為思覺失調症。

前一陣子,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引發社會廣泛的討論與反思,該劇以隨機殺人事件為背景,勾勒出思覺失調症患者在法律、醫學、媒體、社工等各領域的角力之下的心境與糾葛。近期對於台鐵殺警案與司法精神鑑定的相關議題又讓社會各界再度重視思覺失調這個疾病。

思覺失調症到底怎麼來的?有辦法預防嗎?

思覺失調症的病患主要受到思考障礙的困擾,在思考判斷、大腦知覺、情感交流、行為表現等各個層面都會受到影響,導致他們對於外界刺激無法做適當的判斷,因而做出違悖常理、脫離現實的反應,甚至到疾病的後期產生社交畏縮及退化的表現,導致人際關係惡化,社會功能變差,甚至需要依賴他人的照顧才能生活。

思覺失調症在台灣的盛行率約每千人有2到3人,全世界發生率平均為1%, 在台灣的低盛行率可能與華人社會長期對於精神疾病的污名化與避諱有關。 根據健保資料庫的統計,台灣約有15萬名思覺失調症患者。該疾病好發於青春期與成年早期,男性15歲至25歲,女性25歲至35歲。

真正的病因尚無定論,大多數學者認為是多因素造成的,包括基因、生長環境、腦內化學物質(尤其是多巴胺)的平衡、社會文化背景的差異與刺激、環境壓力的衝擊等。其具有一定的遺傳性,思覺失調症病人的兄弟姊妹罹患該病的危險性是一般人的十倍左右。

思覺失調症患者可能有哪些行為表現?

常見症狀有「思考」及「知覺」方面的失調,包括正性症狀和負性症狀兩個層面。正性症狀在於思考方面會有妄想,知覺方面會有幻覺。妄想的定義是:對於不符合事實的錯誤認定,堅定不移、有組織性、有架構性的相信。

內容常具有宗教性、被監控、被害(認為有人一直要傷害自己、偷自己東西)、關係、情愛、誇大(例如:認爲自己是救世主)等等,並且在旁人提出相反證據或積極勸說下,患者仍堅信自己是正確的。

負性症狀則包含失去病識感、缺乏人際互動、喪失自我照顧能力、抑鬱、寡言、表情淡漠、衛生不佳等。思覺失調的患者常會有思維邏輯不連貫、對談結構鬆散、情緒不一致的現象。在思覺失調症發病之前這些患者與正常人無異。

有部分較嚴重且未接受妥善治療與控制的患者會出現自傷、傷人的行為。愈早開始用藥控制愈能有效維持大腦運作、降低發作風險。每一次思覺失調的急性發作都可能導致大腦結構更進一步的惡化,以致不可逆的功能喪失。

思覺失調症患者無時無刻都有威脅性嗎?其實發病有這 3 個階段

思覺失調症的病程通常是漸進式的,不會突然之間發作,會有前驅症狀期(prodromal phase),患者可能開始出現性格的轉變、人際交往困難。

進入疾病活躍期(active phase)後,正性症狀會變得很明顯,開始出現妄想、幻覺(通常是幻聽,可能會聽到有人在跟他說話,要他去傷害別人或傷害自己;或是有人在批評自己等等)等狀況,情緒起伏大,容易激動、易受刺激。

進展到症狀殘留期(residual phase)時,常有負性症狀,情感表現異常平淡、自我封閉、冷漠。約有30%的病患經過適當的治療,有良好的家庭、社會支持下能獲得良好控制。有約50%的病患成為慢性疾病的退化狀態,約有20%的病友控制不良可能出現反覆發作的現象。

思覺失調症的診斷須藉由精神科醫師做診斷性會談,並經由觀察一段時間,符合診斷標準才能確診。

醫師是如何給予思覺失調症患者治療的?

常見的藥物治療包含抗精神病藥物、情緒穩定劑。除了口服藥以外,日新月異長效針劑的使用讓思覺失調的控制效果更加,副作用更少。大多數的病人皆需長期服藥控制,切勿自行停藥,否則每次復發,只會讓病情更加惡化。

但由於失去病識感也是思覺失調症的一個重要症狀,所以病人通常服藥及不規律。因此,家庭,乃至於整個社會的支持著實是不可或缺的角色。長期的社會心理治療不但可以強化病患的自信心、社交能力,還仍幫助患者從新融入社會。

很多醫院都有附設日間病房,提供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社工師以及醫護的資源,讓患者能學習生活技能、職業社交功能,引導患者重返職場、獨立的面對生活的挑戰。倘若患者恢復不佳,疾病走向慢性化,仍有慢性療養院做安置並持續賦能。

當思覺失調症患者出現妄想,其實你我可以這樣做...

到底該如何面對思覺失調病患的疾病表現呢?當病人出現幻聽時,我們可以同理病人聽到幻聽的感受,不需與之爭辯幻聽內容的真偽,可以請病人試試不要去理會幻聽內容,甚至叫幻聽原走開,也可以試著用音樂、運動、有人交談等方式來分散對幻聽的注意力。

當病人出現妄想時,我們可以先行傾聽其妄想內容,並以邏輯推理的方式澄清事實,讓病友瞭解到他們妄想內容的矛盾之處。當病人出現攻擊或自傷行為時,我們最好將環境中潛在造成危險的物品藏好,例如刀具、尖銳物、強酸強鹼等。

當病人出現攻擊先兆時, 例如眼神變得銳利、凶狠、緊握拳頭、說話音量變大,需盡量保持鎮定,勿表現出害怕病人的樣子,並清楚大叫病人名字,以簡短肯定的語氣,告訴病人不可動手。

倘如病人仍無法控制時,我們可以暫時以布條或床單將病人手腳捆綁起來,但過程中須向病人說明這個舉動是為了保護他,非不得已的,並儘快讓請救護車帶病患就醫。

把精神疾病患者關起來也無法消滅疾病!eSEN請你與醫護人員站在一起

這個社會已經不是第一次付出慘痛代價了。與加害者相比,精神病患們更多時候是受害者; 在所有的加害者裡面,更多人是和你我相同的,所謂的「正常人」。

精神病患長期受到社會的漠視、排擠、標籤化,若沒有足夠的資源、沒有人伸出援手、沒有溫暖、沒有機會讓他們重返社會的話,垮的不是一個人,而是整個家庭,乃至於整個社會。

最後,回答一開始的問題。你不會把得癌症的人殺死來消滅癌症。同樣的,把精神病患關起來、殺死,也不會消滅精神疾病。

我們的權利是要透過你/妳向弱勢的這群人伸出援手,扶著他們舉步維艱的融入社會來守護的,很難,很辛苦, 但請不要用一句話、一篇聳動的報導、就輕易擊潰整個醫療體系數十載的努力與成果。

畢竟,難道你我、整個社會、整個台灣,付得起一次又一次的代價嗎?